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航空工业行业标准(HB)】 航空电动机构通用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2-17 21:31:13
  • HB7665-1999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HB 7665-1999

  • 标准名称:

    航空电动机构通用规范

  • 标准类别:

    航空工业行业标准(H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9-03-12
  • 实施日期:

    1999-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3.72 M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航空、航天>>航空发动机及其附件>>V30发动机总体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17页
  • 标准价格:

    18.0 元

其他信息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HB 7665-1999 航空电动机构通用规范 HB7665-1999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
HB 7665-1999
航空电动机构通用规范
1999—03-12发布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
1999-07-01实施
HB7665-1999
本规范是对HB5836-83《航空直线电动机构基本技术要求》和HB5938一86<飞机直线电动机构试验方法》进行修订补充而成的。它是航空电动机构的总规范,而HB5836-83只是对航空直线电动机构制定的技术要求,未包括各种旋转电动机构的要求。本规范编写要求及格式,符合HB6141一1997的规定。本规范附录A:电动机构工作的循环数为提示的附录。本规范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HB5836-83和HB5938-86。本规范由航空工业总公司提出。本规范由航空工业总公司第三○一研究所归口。本规范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第一三五厂、三○〇一所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蔡德田、田奎恒、廖东泉、刘忠文、沈兵。计划项目代号:01B198015。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
航空电动机构通用规范
HB 7665-1999
代替HB5836-83
HB 5938 - 86
本规范规定了航空电动机构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规范适用于航空直线运动电动机构和旋转运动电动机构(以下简称电动机构)作电动机构设计、制造、检验和交付的依据。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 - 90
GJB67-85
GJB 145A -- 93
GJB 150.1 - 86
GJB 150.2 - 86
GJB 150.3 - 86
GJB 150. 4 - 86
GJB 150. 5 - 86
GJB 150.8 - 86
GJB 150. 9 - 86
GJB 150.10 - 86
GJB 150. 11 - 86
GJB 150. 12 - 86
GJB 150.13-86
GJB 150. 15 - 86
GJB 150. 16 - 86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军用飞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防护包装规范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总则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气压(高度)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温度冲击试验
淋雨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湿热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霉菌试验
盐雾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砂尘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爆炸性大气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加速度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振动试验GIB150.17-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噪声试验GJB 150.18 -86
GJB 150.20 - 8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冲击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03一12发布飞机炮振试验
1999—07-01实施
GJB 151A - 97
GJB 152A - 97
GJB 181 - 86
GJB 358 -87
GJB 361A - 97
GJB 777A-97
GJB 783 -89
GJB 809A- 97
GJB 899 - 90
GJB 1402 - 92
GJB 1457- 92
GJB 2072 - 94
HB 7482-97
HB/Z 128 - 88
3分类与命名
3.1分类
HB 7665-1999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飞机供电特性及对用电设备的要求军用飞机电搭接技术要求
控制电机通用规范
交流测速发电机通用规范
驱动微电机规范
微动开关通用规范
可靠性鉴定与验收试验
可靠性增长试验
永磁直流测速发电机通用规范
维修性试验与评定
航空电气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机载设备用润滑脂及仪表润滑油选用规范本规范的电动机构分为直线运动电动机构和旋转运动电动机构。3.1.1直线运动电动机构
直线运动电动机构通常包括下列主要部件:一电动机:
一轮系或其他传动装置;
一电气限位开关;
一离合器或过载保护器;
丝杆螺旋副或类似装置:
控制行程装置。
3.1.2旋转运动电动机构
旋转运动电动机构通常包括下列主要部件:电动机;
-轮系或其他传动装置;
一电气限位开关;
一离合器或过载保护器;
一控制运动转角或转矩的装置。3.2命名
电动机构的型号命名按HB7482的规定。2
4要求
4.1详细规范
HB 7665- 1999
电动机构应满足本规范和详细规范的要求,如果本规范的要求与详细规范的要求不一致,应以详细规范为准。
4.2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电动机构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4.3材料
4.3.1材料的选择
电动机构选用的材料应符合产品预定的性能要求。对于规范中未包含的材料,如果确认其性能比规范中规定的材料更适合,可以使用。4.3.2金属
除涂覆或经防腐处理的金属外,所有用于制造电动机构的金属,应都具有抗腐蚀性能。4.3.3不同类金属
除非采取适当的抗电化腐蚀的防护措施,不同类金属(特别是黄铜、铜或钢与铝或铝合金)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使用。
4.3.4非金属
电动机构应选用具有阻燃特性的非金属材料。4.3.5防护处理
当不同类金属相互直接接触使用时,应具有防止电解腐蚀的保护措施。允许对不相容的基体金属进行表面涂覆,以提供相容的或合适的金属表面,并允许采用合适的绝缘材料,将不相容金属隔开使用。
4.3.6标准件
电动机构应尽量选用标雄件。
4.4设计与结构
4.4.1电动机构在满足功能和预定工作条件的基础上应符合最简设计原则。4.4.2电动机构所采用的驱动微电机应符合GB783A的要求。采用的控制电机应符合GIB361A或详细规范的要求。
4.4.3需要时,电动机构所采用的交流测速发电机,应符合GJB777A的要求,采用永磁直流测速发电机应符合GIB1457的要求。位置传感器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4.4需要时,电动机构所采用的微动开关应符合GJB809A或详细规范的要求。4.4.5电动机构的电连接器以及与其配合电源线、信号线的连接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4.6需要时,电动机构所采用的电子元器件或成件,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详细规范规定的相应标准的要求,电源线、信号线及与电连接器的连接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4.7为防止机械和电气过载,电动机构所采用的热保护装置或过载保护器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的要求。
4.4.8需要时,直线运动电动机构的输出轴应具有防转装置,以防止电动机构在安装前,由于3
HB7665-1999
输出轴偶然转动而引起限位开关的调节错位。4.4.9电动机构的强度、刚度、疲劳强度等结构设计应符合GJB67的要求。4.4.10电动机构应能在飞机上各种安装位置的各种飞行状态下工作。4.4.11电动机构所采用的结构件、连接件应有防止在振动、冲击、加速度环境和在运输、安装中松动的措施。
4.4.12需要弯曲安装的电动机构或其部件,为避免电动机构承受较大的偏心载荷,允许弯曲程度按详细规范的规定,应使其弯曲减少到最小程度。4.4.13需要时,电动机构应设置刚性的机械制动器来限制运动位置,该位置应能满足执行任务的特定功能要求。
4.4.14电动机构在结构上应尽量避免使用专用工具和设备应能最大限度地采用通用工具和设备进行拆卸、再装配、维修和检验,以便使用单位和大修基地人员调整、修理,其维修性设计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5工作制
电动机构的工作制为重复短时工作制。电动机构从行程(转角)的一个极限位置到另一个极限位置,再回到初始位置(即完成两个全行程),休息1min为一个循环,一个工作制一般为五个循环后冷却至周围环境温度。4.6外观质量
一电动机构的表面不应有碰伤、划痕和锈蚀等缺陷一涂覆层应均匀,不得有给裂、脱落、漆膜龟裂等现象:一所有标志应清晰、无误;
一紧固件连接应牢固、锁紧丝和铅封应正确可靠。4.7外形及安装尺寸
电动机构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或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的规定。4.8互换性
同一型号的电动机构的可拆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即零、部件互换后重新装配的电动机构,应能满足其性能要求。需要检查的零、部件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4.9重量
电动机构的重量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10性能要求
4.10.1电源
电动机构采用的电源为28V直流系统或115V、400Hz交流系统,应符合GJB181中B类用电设备或详细规范规定的用电要求。4.10.2负荷
4.10.2.1额定负荷
电动机构在顺向和反向运动时承载的额定负荷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10.2.2最大工作负荷
电动机构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承载的最大工作负荷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
4.10.2.3最大静负荷
HB 7665- 1999
电动机构在非工作状态下,施加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最大静负荷,应不产生任何永久变形。4.10.2.4极限静负荷
电动机构在非工作状态下,施加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极限静负荷,零部件应不断裂。4.10.3工作性能
4.10.3.1工作行程
电动机构输出轴在额定工作状态下,所运行的工作行程(或转角)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10.3.2工作时间
电动机构在额定负荷和最大工作负荷下,运动全行程(或转角)所需时间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10.3.3工作电流
电动机构在施加额定负荷及最大工作负荷时所需工作电流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10.3.4手动转矩
需要时,具有手动功能的电动机构,在额定负荷和最大工作负荷下,手动转矩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10.3.5密封性
工作在特种介质环境中的电动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以防止腐蚀性介质对产品内部零组件的腐蚀和防止内、外部可燃性气体引起电动机构的爆炸。4.10.4过载保护
需要时,电动机构应具有过载保护能力,承受的打滑力或打滑力矩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10.5惯性滑移
需要时,电动机构的惯性滑移是断开电动机电源后的运行量。惯性滑移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10.6游隙
需要时,电动机构输出装置的游隙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10.7搭接电阻
除非另有规定,电动机构的搭接电阻应符合GJB358的要求。4.10.8绝缘电阻
电动机构的各导电部位之间及各导电部位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绝缘电阻值
测量状态
绝缘电阻
4.10.9绝缘介电强度
冷状态
热状态
湿热状态
HB 7665-1999
电动机构的各导电部位与壳体之间的绝缘介电强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绝缘不应被击穿,表面无闪络。
绝缘介电强度试验条件
电源功率
4.10.10润滑
电源频率
热状态
试验电压有效值V
湿热状态
寿命试验后
电动机构所选用的润滑脂及仪表润滑油应符合HB/Z128的规定。4.11环境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电动机构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4.11.1低温
电压保持
电动机构按GJB150.4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55℃低温试验,应能工作。应不出现松动、变形、卡死或裂纹以及漆膜龟裂等现象。4.11.2高温
电动机构按GJB150.3中第2条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70℃高温试验,应能工作。应不出现松动、变形、卡死或裂纹以及漆膜龟裂、剥落,并无润滑脂溢出等现象。4.11.3温度冲击Www.bzxZ.net
电动机构按GJB150.5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温度冲击试验,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11.4低气压(高度)
电动机构按GJB150.2中第2章规定试验条件进行低气压(高度)试验,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11.5振动
电动机构按GJB150.16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或详细规范规定的试验量值和试验持续时间进行振动试验,应能工作。应不出现零部件变形、损坏、脱焊或松动现象。4.11.6冲击
电动机构按GJB150.18中试验五规定的试验条件或详细规范选定的冲击脉冲波形进行冲击试验,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应不出现零部件变形、损坏、脱焊或松动等现象。4.11.7加速度
电动机构按GJB150.15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加速度试验,试验后,电动机构的性能和结构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11.8湿热
电动机构按GJB150.9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湿热试验,试验后,电动机构的绝缘6
HB 7665-1999
电阻应符合4.10.8的规定,缘介电强度应符合4.10.9的规定。电动机构应无起泡、起皱、开裂或变形及明显的变色、锈蚀。4.11.9盐雾
电动机构按GJB150.11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盐雾试验,应无起泡、起皱、开裂或变形及明显的变色、锈蚀。
4.11.10霉菌
电动机构按GJB150.10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毒菌试验,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11.11淋雨
需要时,电动机构按GJB150.8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淋雨试验,应能正常工作。每个组件内不允许有直接流入的水滴存在,外表面应无起皱锈蚀。4.11.12砂尘
需要时,电动机构按GJB150.12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砂尘试验,试验后应能正带工作。外表面不应击伤、打毛或破坏,砂尘不应进入轴承或可能产生磨损的部位。4.11.13爆炸性大气
需要时,电动机构按GJB150.13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爆炸性大气试验,应具有在可燃气体中工作而不引起爆炸及隔断其内部发生的火焰不至于蔓延到外部的能力。4.11.14飞机炮振
需要时,电动机构按GJB150.20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飞机炮振试验.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应不出现零部件松动、变形及损坏。4.11.15噪声
需要时,电动机构按GJB150.17中第2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噪声试验,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12电磁兼容性
需要时,电动机构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JB151A有关规定的要求。4.13寿命与可靠性
4.13.1寿命
电动机构的寿命应能达到详细规范规定的工作循环数。电动机构的总寿命可参照附录A的工作循环数。在完成附录A的循环数时,允许按详细规范的规定,更换易损零部件。4.13.2可靠性
电动机构的可靠性指标MTBF值和首翻期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14标志
电动机构的标志至少应包括:
一厂标代号或厂名;
一产品型号或标记:
一制造目期和出广编号。
5检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环境条件
HB7665-1999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和仲裁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应符合GJB150.1中3条的要求。
5.1.2测试装置及仪器仪表的精度电动机构的测试装置及仪器仪表的精度应符合GB150.1中3.3条的规定。5.1.4电源
电动机构的试验电源应符合GJB181中B类供电或按详细规范规定的供电特性的要求。5.2检验项目
5.2.1外观质量和标志
除非另有规定,目视电动机构的外观质量和标志应符合4.6条和4.14条的要求。5.2.2外形及安装尺寸
用相应的测量工具测量电动机构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应符合4.7条的要求。5.2.3互换性
从同一型号的电动机构中,按详细规范的要求,分解后将同一零部件号的零部件进行互换重新装配,重新装配的电动机构按5.2.5条进行检查应符合4.8条的要求。5.2.4董量
用感量不超过电动机构重量1%的衡器称量电动机构的重量,应符合4.9条的要求。5.2.5工作性能
在5.1.1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分别对电动机构施加额定负荷,最大工作负荷,工作3~5个全行程,检查产品的工作性能应满足4.10.3条的要求。5.2.6最大静负荷
将电动机构安装在负荷试验设备上,将输出轴置于中间任一位置,使之处于非工作状态,施加最大静负荷,进行1min试验,应符合4.10.2.3条的要求。5.2.7过载保护
将电动机构安装在负荷试验设备上,使之处于准备工作状态,施加额定工作电压,逐步增大电动机构承载负荷,直至过载保护器打滑,其打滑力或打滑力矩应符合4.10.4条的要求。5.2.8惯性滑
将电动机构安装在试验设备上,对被试产品分别按GJB181中B类供电或按详细规范规定的供电类别,施加高低两种试验电压检查其惯性滑移值应符合4.10.5条的要求。5.2.9游隙
将电动机构安装在试验设备上,分别在输出轴正、反两个方向上施加50N的负荷,检查其游应符合4.10.6条的要求。
5.2.10搭接电阻
按详细规范的规定,测量电动机构规定部位间的搭接电阻,其数值应符合4.10.7条的要8
5.2.11绝缘电阻
HB 7665-1999
用500V绝缘电阻表检查电动机构各电路之间及各电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在不同的试验状态下的绝缘电阻应符合4.10.8条的要求。5.2.12绝缘介电强度
电动机构按表2规定的条件进行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在不同的试验状态下的绝缘介电强度应符合4.10.9条的要求。
a)同一台电动机构重复进行绝缘介电强度试验时,试验电压为表2规定试验电压值的80%。
b)在大批量生产中,允许用试验电压值的120%,历时1s的试验代替。5.2.13低温
按GJB150.4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低温试验,应符合4.11.1条的要求。5.2.14高温
按GJB150.3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高温试验,应符合4.11.2条的要求。5.2.15温度冲击
按GJB150.5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温度冲击试验,应符合4.11.3条的要求。5.2.16低气压(高度)
按GJB150.2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低气压(高度)试验,应符合4.11.4条的要求。5.2.17振动
按CJB150.16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振动试验,应符合4.11.5条的要求。5.2.18冲击
按GJB150.18中试验五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冲击试验,应符合4.11.6条的要求。5.2.19加速度
按GJB150.15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加速度试验,应符合4.11.7条的要求。5.2.20湿热
按GJB150.9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湿热试验,应符合4.11.8条的要求。5.2.21盐雾
按GJB150.11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盐雾试验,应符合4.11.9条的要求。5.2.22霉菌
按GJB150.10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霉菌试验,应符合4.11.10条的要求。5.2.23淋雨
按GJB150.8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淋雨试验,应符合4.11.11条的要求。5.2.24砂尘
按GJB150.12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砂尘试验,应符合4.11.12条的要求。5.2.25爆炸性大气
按GJB150.13中第4章规定的程序进行爆炸性大气试验,应符合4.11.13条的要求。5.2.26飞机炮振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航空工业行业标准(HB)标准计划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