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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业标准(LY)】 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1-12 16:15:39
- LY/T1840-2009
- 现行
标准号:
LY/T 1840-2009
标准名称:
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
林业行业标准(LY)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9-06-18 -
实施日期:
2009-10-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 .pdf下载大小:
4.60 MB

部分标准内容:
ICS65.0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840—2009
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Technologyregulations of vegetationrestorationin Karstdesertification zone2009-06-18发布
国家林业局
2009-10-01实施
LY/T1840—2009
本标准是针对我国喀斯特石漠化地区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提出的规范性技术规程。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贵州省林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云南省林业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小华、李生、任华东、常青、马兴文、申书慧。1范围
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LY/T1840—2009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南方喀斯特石漠化的定义、区划、分级、植被恢复原则、植被恢复方式、技术档案建立等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72-1999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6000-1999
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7908—1999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15163一2004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5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
GB/T18337
3术语和定义
生态公益林建设(所有部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喀斯特Karst
又称岩溶。水对可溶性岩石所进行的作用,统称为喀斯特作用,这种作用及其产生的现象统称为喀斯特。
石漠化rockdesertification
在我国热带、亚热带湿润和半湿润地区喀斯特发育的自然背景下,由于地质和人为活动的干扰,地表植被遭受破坏,造成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砂砾堆积,土地生产力衰退甚至丧失,地表呈现荒漠化景观的土地退化乃至消失的现象。3.3
石漠化率rockdesertificationrate在单位面积内,无植被覆盖的地表岩石面积所占的比例。3.4
seasonalKarstrockdesertification季相石漠化
石漠化中的石漠化率呈季节性波动的现象。4石漠化分类与分级
4.1中国南方石漠化区划
根据我国石漠化分布特点、地带性气候、大地貌特征及岩溶中地貌特点,将我国南方石漠化区域区划为4个一级区划单位和13个二级区划单位,见附录A表A.1。1
LY/T1840-—2009
4.2土地分类
喀斯特地区土地分为石漠化上地和未石漠化土地两大类,未石漠化土地分为非石漠化土地和潜在石漠化土地。
4.2.1石漠化土地
岩石裸露度≥3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者为石漠化土地:a)植被综合盖度<50%的有林地、灌木林地;b)植被综合盖度<70%的草地;
c)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未利用地;d)非梯土化旱地。
4.2.2未石漠化土地
4.2.2.1潜在石漠化土地
岩石裸露度≥3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者为潜在石漠化土地:植被综合盖度≥50%的有林地、木林地;a)
b)植被综合盖度≥70%的牧草地;c)
梯土化旱地。
4.2.2.2非石漠化土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非石漠化土地:岩石裸露度<30%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旱地;草a)
地;未利用地。
b)苗圃地、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等林地;水田;建设用地;水域。4.3石漠化程度分级
石漠化的程度分为四级:轻度石漠化(I)、中度石漠化(I)、重度石漠化(Ⅲ)和极重度石漠化(IV)。4.3.1石漠化程度评定因子及指标石漠化程度评定因子有岩石裸露度、植被类型、植被综合盖度和土层厚度。石漠化各因子及评分标准见附录B表B.1。4.3.2石漠化程度评定标准
轻度石漠化(1):各指标评分之和<45;a)
中度石漠化(I):各指标评分之和为46~60;c)
重度石漠化(Ⅲ):各指标评分之和为61一75:d)极重度石漠化(IV):各指标评分之和>75。5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原则
坚持以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5.2根据石漠化不同程度选择不同植被恢复方式进行分级治理5.3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开展多树种、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混交造林,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草相结合。
6植被恢复方式
6.1植被恢复方式为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6.2根据石漠化程度选择植被恢复方式:a)轻度石漠化地段:以人T工营造特色生态经济林为主。b)中度石漠化地段:在坡度小于25°的适宜地区,以培育生态经济林为主;坡度大于25°地区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林。LY/T1840—2009
c)重度、极重度石漠化地段:以封山育林为主,建立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林。7人工造林
7.1造林调查与作业设计
a)造林调查与作业设计按GB/T15776执行。b)小班或施工地块的划分应根据石漠化程度来划分,石漠化程度一致的划分为--小班。造林作业设计以石漠化程度一致的小班或施工地块为单位,通过现地调查实测,复核立地条件类型将造林规划设计的各项技术措施进一步具体化。7.2树种选择原则
7.2.1地带性原则
根据不同的区域,选择适合的造林树种,做到适地适树。7.2.2生态与经济效益兼顾原则
以生态树种为主,适当选择经济树种。7.2.3多样性原则
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乔木和灌木,选择多树种造林。7.2.4乡土树种优先原则
以乡土树种为主参见附录C、附录D)。7.3种子和苗木
7.3.1种子
优先选用优良种源和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无良种基地条件可选择优良林分的优良单株采种。b)禁止使用带有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c)林木种子质量达到GB7908规定。d)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按GB2772执行。7.3.2苗木
苗木质量按GB/T6000执行。
7.4造林整地
7.4.1整地方法
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地方法,在石山下部、土壤覆盖度高、缓坡或谷地的规则地段采用穴状整地,石山中上坡陡坡的非规则地段采用穴状整地和鱼鳞坑整地结合的方式。7.4.2整地规格
穴状整地,口径30cm~60cm,深度30cm~50cm。7.4.3整地时间
造林前10d~15d完成,回填表土。7.5造林季节
7.5.1冬季造林
根据树种的物候期适时安排造林,在树木发芽前完成,土壤摘情好时应尽早进行。有冰冻地区,在土壤解冻后安排造林。
7.5.2雨季造林
a)播种造林要注意雨情动态,在雨季将近时及时播种造林。b)容器苗与裸根苗造林要注意雨情动态,在雨季到来雨水下透土壤后及时造林。7.6造林密度
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确定造林密度:a)生态公益林按GB/T18337(所有部分)执行;3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LY/T1840—2009
其他林种按GB/T15776执行;
在不影响生长情况下提倡密植。c)
7.7造林
按GB/T15776执行。
推荐使用生根粉、保水剂等新技术处理苗术。e)
直播造林要挖小穴。
7.8植物配置
7.8.1营造混交林。
7.8.2根据树种生物学特性和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混交方式。7.8.3提倡乔灌草(藤)混交。
7.8.4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应加大灌木树种和草种的比重。7.8.5在季相石漠化严重的地区,加大常绿树种比例。7.9幼林管护
7.9.1松土砍草
及时进行松土砍草,在不影响幼树生长的情况下保留原有植被。穴内松土连续2a~3a,每年1次~2次。
7.9.2补植、补播
当年造林成活率不合格的造林地,及时进行补植、补播。7.9.3有害生物防治
做好造林地管护和林木有害生物防治。7.9.4提倡设施林业,集约经营经济林。8封山育林
8.1人工促进封山育林
在植被类型与植被综合盖度因子指标和大于13,小于26的重度与极重度石漠化地段可以进行人工促进封山育林。
8.2封山育林
在重度与极重度石漠化地段,植被综合盖度在30%~70%之间的区域进行全封育林,按GB/T15163执行。
9检查验收
按GB/T15776执行。
技术档案建立
按GB/T15776执行。
一级区划
两广热带、南亚热带区
Ⅱ云贵高原亚热带区
Ⅲ湘鄂中、低中丘陵中亚热带区IV川渝鄂北亚热带区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中国南方石漠化区划体系
中国南方石漠化区划体系
-1粤西、北岩丘陵区
I-2桂西岩溶丘陵区
二级区划
I-3桂中、桂东北岩溶低山区
ⅡI-1长江水系乌江流域黔西区
II-2长江水系黔东、黔中、黔东南区II-3长江水系黔西北、东北岩榕区Ⅱ-4珠江水系南北盘江等黔南岩溶区IⅡI-5滇东、滇东南高原岩溶区IⅢI-1湘西岩蒋中、低山区
亚-2湘南、湘中岩涛丘陵区
Ⅲ-3鄂西岩溶中低山区
IV-1东南岩溶山地
IN-2渝东、鄂北山地丘陵区
LY/T1840—2009
LY/T1840—2009
岩石裸露度
30%~39%
40%~49%
50%~59%
60%~69%
≥7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石漠化评定因子与评分标准
植被类型
乔木型
灌木型
草丛型
旱地作物型
无植被型
石漠化评定因子与因子评分标准植被综合盖度’
早地农作物植被综合盖度按30为~49为计、程度
50%~69%
30%~49%
20%~29%
10%~19%
土层厚度
【级(40cm以上)
Ⅱ级(20cm~39cm)
Ⅲ级(10cm~19cm)
N级(10cm以下)
LY/T1840—2009
水百?生
LY/T1840—2009
upaisn
I(eaof
nnahungnon
ouehupsoofangianpinbri
u sa nsa
LY/T1840--2009
nsnandndnasuuad
xenpodouappsnindod
()a
eeosss
承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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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840—2009
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Technologyregulations of vegetationrestorationin Karstdesertification zone2009-06-18发布
国家林业局
2009-10-01实施
LY/T1840—2009
本标准是针对我国喀斯特石漠化地区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提出的规范性技术规程。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贵州省林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云南省林业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小华、李生、任华东、常青、马兴文、申书慧。1范围
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LY/T1840—2009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南方喀斯特石漠化的定义、区划、分级、植被恢复原则、植被恢复方式、技术档案建立等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72-1999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6000-1999
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7908—1999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15163一2004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5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
GB/T18337
3术语和定义
生态公益林建设(所有部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喀斯特Karst
又称岩溶。水对可溶性岩石所进行的作用,统称为喀斯特作用,这种作用及其产生的现象统称为喀斯特。
石漠化rockdesertification
在我国热带、亚热带湿润和半湿润地区喀斯特发育的自然背景下,由于地质和人为活动的干扰,地表植被遭受破坏,造成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砂砾堆积,土地生产力衰退甚至丧失,地表呈现荒漠化景观的土地退化乃至消失的现象。3.3
石漠化率rockdesertificationrate在单位面积内,无植被覆盖的地表岩石面积所占的比例。3.4
seasonalKarstrockdesertification季相石漠化
石漠化中的石漠化率呈季节性波动的现象。4石漠化分类与分级
4.1中国南方石漠化区划
根据我国石漠化分布特点、地带性气候、大地貌特征及岩溶中地貌特点,将我国南方石漠化区域区划为4个一级区划单位和13个二级区划单位,见附录A表A.1。1
LY/T1840-—2009
4.2土地分类
喀斯特地区土地分为石漠化上地和未石漠化土地两大类,未石漠化土地分为非石漠化土地和潜在石漠化土地。
4.2.1石漠化土地
岩石裸露度≥3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者为石漠化土地:a)植被综合盖度<50%的有林地、灌木林地;b)植被综合盖度<70%的草地;
c)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未利用地;d)非梯土化旱地。
4.2.2未石漠化土地
4.2.2.1潜在石漠化土地
岩石裸露度≥3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者为潜在石漠化土地:植被综合盖度≥50%的有林地、木林地;a)
b)植被综合盖度≥70%的牧草地;c)
梯土化旱地。
4.2.2.2非石漠化土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非石漠化土地:岩石裸露度<30%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旱地;草a)
地;未利用地。
b)苗圃地、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等林地;水田;建设用地;水域。4.3石漠化程度分级
石漠化的程度分为四级:轻度石漠化(I)、中度石漠化(I)、重度石漠化(Ⅲ)和极重度石漠化(IV)。4.3.1石漠化程度评定因子及指标石漠化程度评定因子有岩石裸露度、植被类型、植被综合盖度和土层厚度。石漠化各因子及评分标准见附录B表B.1。4.3.2石漠化程度评定标准
轻度石漠化(1):各指标评分之和<45;a)
中度石漠化(I):各指标评分之和为46~60;c)
重度石漠化(Ⅲ):各指标评分之和为61一75:d)极重度石漠化(IV):各指标评分之和>75。5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原则
坚持以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5.2根据石漠化不同程度选择不同植被恢复方式进行分级治理5.3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开展多树种、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混交造林,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草相结合。
6植被恢复方式
6.1植被恢复方式为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6.2根据石漠化程度选择植被恢复方式:a)轻度石漠化地段:以人T工营造特色生态经济林为主。b)中度石漠化地段:在坡度小于25°的适宜地区,以培育生态经济林为主;坡度大于25°地区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林。LY/T1840—2009
c)重度、极重度石漠化地段:以封山育林为主,建立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林。7人工造林
7.1造林调查与作业设计
a)造林调查与作业设计按GB/T15776执行。b)小班或施工地块的划分应根据石漠化程度来划分,石漠化程度一致的划分为--小班。造林作业设计以石漠化程度一致的小班或施工地块为单位,通过现地调查实测,复核立地条件类型将造林规划设计的各项技术措施进一步具体化。7.2树种选择原则
7.2.1地带性原则
根据不同的区域,选择适合的造林树种,做到适地适树。7.2.2生态与经济效益兼顾原则
以生态树种为主,适当选择经济树种。7.2.3多样性原则
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乔木和灌木,选择多树种造林。7.2.4乡土树种优先原则
以乡土树种为主参见附录C、附录D)。7.3种子和苗木
7.3.1种子
优先选用优良种源和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无良种基地条件可选择优良林分的优良单株采种。b)禁止使用带有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c)林木种子质量达到GB7908规定。d)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按GB2772执行。7.3.2苗木
苗木质量按GB/T6000执行。
7.4造林整地
7.4.1整地方法
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地方法,在石山下部、土壤覆盖度高、缓坡或谷地的规则地段采用穴状整地,石山中上坡陡坡的非规则地段采用穴状整地和鱼鳞坑整地结合的方式。7.4.2整地规格
穴状整地,口径30cm~60cm,深度30cm~50cm。7.4.3整地时间
造林前10d~15d完成,回填表土。7.5造林季节
7.5.1冬季造林
根据树种的物候期适时安排造林,在树木发芽前完成,土壤摘情好时应尽早进行。有冰冻地区,在土壤解冻后安排造林。
7.5.2雨季造林
a)播种造林要注意雨情动态,在雨季将近时及时播种造林。b)容器苗与裸根苗造林要注意雨情动态,在雨季到来雨水下透土壤后及时造林。7.6造林密度
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确定造林密度:a)生态公益林按GB/T18337(所有部分)执行;3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LY/T1840—2009
其他林种按GB/T15776执行;
在不影响生长情况下提倡密植。c)
7.7造林
按GB/T15776执行。
推荐使用生根粉、保水剂等新技术处理苗术。e)
直播造林要挖小穴。
7.8植物配置
7.8.1营造混交林。
7.8.2根据树种生物学特性和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混交方式。7.8.3提倡乔灌草(藤)混交。
7.8.4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应加大灌木树种和草种的比重。7.8.5在季相石漠化严重的地区,加大常绿树种比例。7.9幼林管护
7.9.1松土砍草
及时进行松土砍草,在不影响幼树生长的情况下保留原有植被。穴内松土连续2a~3a,每年1次~2次。
7.9.2补植、补播
当年造林成活率不合格的造林地,及时进行补植、补播。7.9.3有害生物防治
做好造林地管护和林木有害生物防治。7.9.4提倡设施林业,集约经营经济林。8封山育林
8.1人工促进封山育林
在植被类型与植被综合盖度因子指标和大于13,小于26的重度与极重度石漠化地段可以进行人工促进封山育林。
8.2封山育林
在重度与极重度石漠化地段,植被综合盖度在30%~70%之间的区域进行全封育林,按GB/T15163执行。
9检查验收
按GB/T15776执行。
技术档案建立
按GB/T15776执行。
一级区划
两广热带、南亚热带区
Ⅱ云贵高原亚热带区
Ⅲ湘鄂中、低中丘陵中亚热带区IV川渝鄂北亚热带区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中国南方石漠化区划体系
中国南方石漠化区划体系
-1粤西、北岩丘陵区
I-2桂西岩溶丘陵区
二级区划
I-3桂中、桂东北岩溶低山区
ⅡI-1长江水系乌江流域黔西区
II-2长江水系黔东、黔中、黔东南区II-3长江水系黔西北、东北岩榕区Ⅱ-4珠江水系南北盘江等黔南岩溶区IⅡI-5滇东、滇东南高原岩溶区IⅢI-1湘西岩蒋中、低山区
亚-2湘南、湘中岩涛丘陵区
Ⅲ-3鄂西岩溶中低山区
IV-1东南岩溶山地
IN-2渝东、鄂北山地丘陵区
LY/T1840—2009
LY/T1840—2009
岩石裸露度
30%~39%
40%~49%
50%~59%
60%~69%
≥7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石漠化评定因子与评分标准
植被类型
乔木型
灌木型
草丛型
旱地作物型
无植被型
石漠化评定因子与因子评分标准植被综合盖度’
早地农作物植被综合盖度按30为~49为计、程度
50%~69%
30%~49%
20%~29%
10%~19%
土层厚度
【级(40cm以上)
Ⅱ级(20cm~39cm)
Ⅲ级(10cm~19cm)
N级(10cm以下)
LY/T1840—2009
水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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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isn
I(eaof
nnahungnon
ouehupsoofangianpinbri
u sa n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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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nandndnasuu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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