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商检标准】 出口粮谷中三环唑残留量检验方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3-12-16 11:04:26
  • SN 0683-199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N 0683-1997

  • 标准名称:

    出口粮谷中三环唑残留量检验方法

  •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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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 0683-1997.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ricyclazole residues in cereals for export.
1范围
SN 0683规定了出口粮谷中三环唑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SN 0683适用于出口大米中三环唑残留量的检验。
2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4000袋(200t)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抽样数量
按式(1)计算抽职袋数:
2.3抽样工具
2.3.1金属单管取样器:全长55cm (包括手柄) ,直径1.5~2. 0 cm ,沟槽长度应超过袋对角线长度的- -半。
2.3.2取样铲。
2.3.3分样板。
2.3.4样品筒(袋):可密封。
2.3.5分样布或适用铺垫物。
2.4抽样方法
2.4.1倒包抽样:从堆垛的各部位随机抽职2.2规定的应抽样件数的10% (每批一般不少于3袋)。将袋口缝线全部拆开,平置于分样布或其他洁净的铺垫物上,双手紧握袋底两角,提起约成45°倾角,倒拖约1m ,使袋内货物全部倒出。检查袋内和袋间品质是否均匀。确认情况正常后,用取样铲随机在各部位抽取样品,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器内。每袋抽取的样品量应基本一致。
2.4.2袋内抽样:按2.2规定的应抽样袋数的90% ,在堆垛四周上、中、下各层以曲线形走向随机抽取。将职样器(2. 3.1)管槽朝下,从每袋一角依斜对角方向插入袋内,然后将管槽旋转朝上,抽出取样器,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容器内。每袋抽取的样品量应与2. 4. 1基本一致。
每批样品总量应不少于4kg
2.4.3大样缩分:集中袋内和倒包抽样所取全部样品,倒于分样布上,用分样板按四分法缩分出样品不少于2kg,盛于样品简内,加封后标明标记并及时送交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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