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商检标准】 粮谷中杀草强残留量检验方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3-12-13 17:18:19
  • SN 0496-95 出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N 0496-95 出

  • 标准名称:

    粮谷中杀草强残留量检验方法

  •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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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 0496-95.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amitrole residues in cereal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496规定了出口粮谷中杀草强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分光光度测定方法。
SN 0496适用于出口大米中杀草强残留量的检验。
2抽样和制样
2.1检验批
以不超过4000袋(200t)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按式(1)计算:
2.3抽样工具
2.3. 1单管职样器:不锈钢管,全长55cm (包括手柄) ,直径1 5cm ,沟槽长度应超过袋对角线长度的一半。
2.3.2职样铲。
2.3.3分样板。
2.3.4样品筒(装):可密封。
2.3.5分样布或适用铺垫物。
2.4抽样方法
2. 4. 1倒包抽样,从堆垛的各部位随机抽取2.2规定的应抽样件数的10% (每批-般不少于3装) ,将袋口缝线全部拆开,平置于分样布或其他洁净的铺垫物上,双手紧握袋底两角,提起约成45°倾角,倒拖1m以上,使袋内货物全部倒出。检查货物的外观、气味、有无发霉、变质等,并查看袋内和袋间品质是否均匀。确认情况正常后,用职样铲随机在各部位抽职样品,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器内。每袋抽职样品数量应基本一致。
2. 4. 2袋内抽样:按2. 2规定的应抽样袋数的90% ,在堆垛四周上、中、下各层以曲线形走向随机抽职。将职样器(2. 3. 1)管槽朝下,从每袋一角依斜对角方向插入袋内,然后将管槽旋转朝上,抽出取样器,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容器内。每袋抽取样品数量应与2.4.1基本一致。
每批样品总量应不少于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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