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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行业标准(QB)】 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31 23:35:40
  • QB/T1331-1998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QB/T 1331-1998

  • 标准名称:

    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

  • 标准类别:

    轻工行业标准(Q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8-11-25
  • 实施日期:

    1999-06-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39.98 K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化工>>化学助剂、表面活性剂、催化剂、水处理剂>>G71化学助剂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页数:

    5页
  • 标准价格:

    8.0 元
  • 出版日期:

    1999-06-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刘卫国、冯玲珠、杨鹏、钱福根、张俊民
  • 起草单位:

    天津南华皮革化工有限公司、开封树脂厂、北京皮革公司化工厂
  • 归口单位:

    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
  • 提出单位:

    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
  • 发布部门:

    国家轻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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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丙烯酸脂类单体为基料,经乳液聚合制成的阴离子型乳状液,主要作为制革工业中各种皮革用的硬性涂饰剂和软性涂饰剂。 QB/T 1331-1998 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 QB/T1331-1998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QB/T13311998
本标准是QB/T1331-1991《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的修订版,取消了应用意义不大的树脂薄膜永久变形指标,改进了薄膜制膜方法,使测试更加科学、准确。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1331一1991废止。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南华皮革化工有限公司、开封树脂厂、北京皮革公司化工厂、上海皮革化工广、秦皇岛长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卫国、冯玲珠、杨鹏、钱福根、张俊民。304
1范围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
QB/T 1331--1998
代替QB/T1331—1991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丙烯酸酯类单体为基料,经乳液聚合制成的阴离子型乳状液,主要作为制革工业中各种皮革用的硬性涂饰剂和软性涂饰剂。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528--1992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拉伸性能的测定GB/T9865.1—1996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样品和试样的制备第一部分:物理试验
GB/T15256--1994硫化橡胶低温脆性的测定(多试样法)QB/T2223-1996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测试方法QB/T 2412—1998
3产品分类
皮革用化学品技术通则
产品按丙烯酸薄膜拉伸强度进行分类,分为软性树脂、硬性树脂。4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总固体,%
澳值(g澳/100g)
5%氨水稳定性
树脂薄膜拉伸强度,MPa
树脂薄膜断裂伸长率,%
树脂薄膜脆性温度, ℃
软性树脂
硬性树脂
无机械杂质,无凝聚物的乳状液28
注:如软性树脂伸长率超过800时,拉伸强度小于7,即停止测试,视为符合规定。国家轻工业局1998-11-25批准
不破乳
350~800
1999-06-01实施
5试验方法
QB/T 1331—1998
取样及测试通则应符合QB/T2412--1998第3、4章的规定。5.1外观 
用目测法观察乳液有无机械杂质,有无凝聚物。5.2总固体含量的测定
按QB/T2223—1996中3.2进行检验。5.3pH 的测定
按QB/T2223—1996中3.3进行检验。5.4溴值的测定
按QB/T2223-1996中3.4进行检验。5.55%氨水稳定性
按QB/T2223—1996中3.6.2.1进行检验。5.6树脂薄膜的制备
5.6.1设备
a)可调水平台:水磨石或玻璃板,面积600mm×400mm,b)水平尺,
c)模板:聚四氟乙烯板或喷聚四氟乙烯的玻璃板,规格120mm×120mm×5mm;d)玻璃棒;
e)电热恒温烘箱0℃~200℃,温度计分度值为1℃,f)干燥器:内装有效干燥剂。
5.6.2步骤
用水平尺将可调水平台调至水平,把洗净后的模板置于水平台上。将丙烯酸树脂乳液稀释到固含量24%后,称取35g~40g试样倒在模板上,用玻璃棒将乳液平推至模板边缘,使其分布均匀,室温干燥。当乳液成膜外观呈透明状时,放人电热恒温烘箱中,在80℃~82℃条件下干燥4h,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待模板冷却后,将膜取下备用。薄膜应均匀平整,不应有气泡、裂纹等缺陷。薄膜厚度:0.3mm~0.6mm。
5.6.3试样预处理
试样试验前应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0%~70%的环境中放置4h。试验要求在此条件下进行。
5.7树脂薄膜拉伸强度的测定
5.7.1原理
拉伸强度系试样拉伸至断裂过程的最大拉伸应力。5.7.2设备
a)哑铃形裁刀:应符合GB/T9865.1规定,尺寸应符合GB/T528中2型规定;b)拉力机:速度必须均匀且能根据需要进行调节;c)厚度仪:测量范围0mm~10mm,分度值0.01mm,5.7.3步骤
测量面直径(10±0.1)mm,压脚总压力(100±5)g。1)压力换算:1kg=9.8N。
QB/T 1331-1998
5.7.3.1在制成的膜上,依次用哑铃形裁刀取试样五个,并编号。在试样中间标出20mm距离平行线,每条标线应与试样中心等距。
5.7.3.2用厚度仪测量试样标线内不同位置的厚度,测量点应不少于3处,取其平均值。5.7.3.3将试样垂直夹在拉力机上、下夹持器间,拉伸速度为(500士50)mm/min,启动开关,记录断裂时负荷值。
5.7.3.4计算:
式中:X—试样拉伸强度,MPa;F—试样拉断时负荷值,N;
S—试样断点的横截面积,mm2。
试验结果取五个试样中中间三个的平均值。5.8 树脂薄膜断裂伸长率的测定5.8.1原理
断裂伸长率是试样在拉力机上被拉断时的伸长与原长度的比值,用百分率表示。5.8.2试样
断裂伸长度在测定拉伸强度的过程中测定,不必另外取样。5.8.3步骤
在测定树脂薄膜拉伸强度的过程中,试样拉伸时,随时测量两个标线间距,当试样断数时,两个标线间距为试样断裂时长度。
5.8.4计算
式中:X
-试样断裂伸长率,%;
L,-—试样断裂时标线间距离,mm,一原试样标线间距离,mm。
结果取中值。
5.9树脂薄膜脆性温度的测定
5.9.1原理
脆性温度系试样在规定的低温条件下受冲击,不产生破坏的最低温度。5.9.2设备和材料
a)脆性温度测定仪
TKAKAca
由电器箱、低温箱、变速箱、搅拌器、样品夹、冲击头组成,仪器应符合GB/T15256一1994第4章规定;
b)低温温度计:分度值为1℃,最低温度一50℃,c)传热介质:工业酒精或聚硅酮类(室温下具有5mm2/s运动粘度),d)致冷剂:液氮或干冰。
5.9.3步骤
5.9.3.1试样准备
规格:长25mm~~40mm,宽(6土1)mm,厚(0.6士0.2)mm的条形试样。要求:表面光滑,无外来杂质及缺陷。5.9.3.2在低温槽中,加人传热介质。启动搅拌,缓慢加入致冷剂,并将介质调至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温度。
QB/T 1331—1998
5.9.3.3把裁好的五片试样(作为一组)固定在样品夹上,浸入低温槽的介质中,计时3min后,记录温度,对试样施加一次冲击。
5.9.3.4取出试样,一组试样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发生破坏,视为合格。反之,一组试样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发生破坏,视为不合格。确定样品是否破坏应按GB/T15256一1994中7.1.1.4进行。5.9.3.5脆性温度的测定按GB/T15256进行。注:每次冲击应使用新片。
6检验规则
6.1组批
以相同原料、相同工艺、一次性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生产批次取样检验,每批取样不少于500g。6.2出厂检验
6.2.1产品出厂前必须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6.2.2检验项目
表1中序号1,2,3,4,5。
6.2.3合格判定
五项指标全部合格,视为合格。6.3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结构、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时;b)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d)生产正常时,每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6.3.2抽样数量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3个~5个包装单位,每个包装取150g200g。6.3.3合格判定
表1中序号2,3,4,5,6为主要项目,其余各项为次要项目。检验结果如只有二项次要项目指标不合格,则判该产品合格。如有主要项目指标或三项次要项目指标不合格,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仍有主要项目指标或只有三项次要项目指标不合格者,则判该产品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件包装上应涂刷或贴有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注明软、硬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商标、净重、标准号,并加盖生产厂检验合格的标记或附合格证。7.2包装
产品均以清洁,无污染,密封性能好,便于运输的容器包装。7.3运输
产品在装运时,应轻装轻卸,避免严重撞击,防止包装物损坏造成渗漏,防曝晒,防冻,防潮,远离火7.4贮存
7.4.1产品应在通风阴凉的库房存放,贮存温度在5℃~35℃,防曦晒、防冻,防潮,远离火源。7.4.2在原包装(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内的产品,按规定条件贮运,自生产之日起计,保质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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