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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5-19 18:13:25
  • HJ 610-2016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HJ 610-2016

  • 标准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 标准类别: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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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HJ 610-2016
标准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英文名称: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groundwater environment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6-01-07
实施时间:2016-01-07
标准大小:478K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止地下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补充和规范了相关术语和定义;
调整地下水流场和地下水位为调查内容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定依据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方法;
修改简化了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要求
强化并明确了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相关要求;-删除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编写的要求;
增加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章节;
修订了附录,补充了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610-2011)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提出。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月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月7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iikAacJouakA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610-2016
代替HJ610-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groundwater environment
(发布稿)
2016-01-07发布
环境保护部
2016-01-07实施
适用范围
iiikAa~cJouakAa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水文地质参数经验值表附录C(资料性附录)环境水文地质试验方法简介附录D(资料性附录)常用地下水评价预测模型HJ610-2016
HJ610-2016
iiiKAa~cJouaKAa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止地下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调整、补充和规范了相关术语和定义;调整地下水流场和地下水位为调查内容:调整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定依据;调整了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方法:修改简化了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要求;强化并明确了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相关要求;删除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编写的要求:增加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章节;修订了附录,补充了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废止。本标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提出。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月7日批准。本标准自2016年1月7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iiiKAa~cJouaKAa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8
GB5749
GB/T14848
GB16889
GB18597
GB18598
GB18599
GB50027
GB50141
GB50268
GB/T50934
HJ/T164
HJ/T338
DZ/T029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地下水水质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地下水groundwater
地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重力水。3.2
水文地质条件hydrogeologicalcondition地下水埋藏和分布、含水介质和含水构造等条件的总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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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KAa~cJouaKAa
包气带
vadosezone
地面与地下水面之间与大气相通的,含有气体的地带。3.4
饱水带saturated zone
地下水面以下,岩层的空隙全部被水充满的地带。3.5
潜水phreaticwater
地面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3.6
承压水confined water
充满于上下两个相对隔水层间的具有承压性质的地下水。3.7
地下水补给区
区groundwater recharge zone
含水层出露或接近地表接受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等入渗补给的地区。3.8
groundwaterdischargezone
地下水排泄区
含水层的地下水向外部排泄的范围。3.9
地下水径流区
区groundwaterrunoffzone
含水层的地下水从补给区至排泄区的流经范围。3.1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centralizeddrinkingwatersource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且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不小于1000人)的现用、备用和规划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3.11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distributeddrinkingwatersource供水小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小于1000人)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3.12
直value of currentgroundwater quality地下水环境现状值
建设项目实施前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值。3.13
地下水污染对照值
controlvalueofgroundwatercontaminationiiiKAa~cJouaK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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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评价区内有历史记录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或评价区内受人类活动影响程度较小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
地下水污染groundwater contamination人为原因直接导致地下水化学、物理、生物性质改变,使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现象。3.15
正常状况normalcondition
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均达到设计要求条件下的运行状况。如防渗系统的防渗能力达到了设计要求,防渗系统完好,验收合格。3.16
非正常状况unnormalcondition
建设项自的工艺设备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因系统老化、腐蚀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保护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的运行状况。3.17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protectedtargetofgroundwaterenvironment潜水含水层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建设项自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4总则
4.1一般性原则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建设项自在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保护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详见附录A。I类、I类、I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本标准,I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4.2评价基本任务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相应评价工作,基本任务包括: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与对策,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
4.3工作程序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阶段、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和结论阶段。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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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kAa~cJouakAa-
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琅几工程斑况踏谢
初步二程分析
识易环境影叫,研定评价工作等级,详价范用及评价立点地下水环境现状调含与监测
评价区环境穴义
地质条件证杏
环境文地质
勘索亨试验
场地水文地质条
件调杏www.bzxz.net
满是评价及长训零
级评价
模型模化
参数彻定
地下水污染源调
地一水环境现状评价
级评价
激值注或解折法
代汉情最设定
我伙定
地下水坏境影响顽测与评价
提出坏境保控施知对袋
给出评价结论、完成评价1.作
图1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巧下水大竞无收
级评价
吧昕法或比锁
测分析
iiiKAa~cJouaKAa
4.4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4.4.1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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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
4.4.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
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
4.4.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
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
4.4.4结论阶段
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5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
5.1基本要求
5.1.1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识别应在初步工程分析和确定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建设项自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工程特征,识别其“正常状况和“非正常状况”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5.1.2对于随着生产运行时间推移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有可能加剧的建设项目,还应按运营期的变化特征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识别,5.2识别方法
5.2.1根据附录A,识别建设项目所属的行业类别。5.2.2根据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识别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5.3识别内容
5.3.1识别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装置和设施(位置、规模、材质等)及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途径5.3.2识别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特征因子应根据建设项目污废水成分(可参照HJ/T2.3)、液体物料成分、固废浸出液成分等确定。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
6.1划分原则
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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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KAa~cJouakAa
6.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6.2.1划分依据
根据附录A确定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6.2.1.1
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
表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较敏感
不敏感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6.2.2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6.2.2.1
表2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较敏感
不敏感
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Ⅱ类项目
6.2.2.2对于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洞穴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人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地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2划分评价工作等级。6.2.2.3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时,各场地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开展评价工作。
6.2.2.4线性工程根据所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场位置(如输油站、泵站、加油站、机务段、服务站等)进行分段判定评价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7.1原则性要求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数据,当已有资料和数据不能满足评价要求6
iiiKAa~cJouaKAa
时,应开展相应评价等级要求的补充调查,必要时进行勘察试验。7.2一级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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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各含水层之间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等,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7.2.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7.2.3基本查清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勘察试验,确定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
7.2.4采用数值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对于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预测方法,7.2.5预测评价应结合相应环保措施,针对可能的污染情景,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自标的影响。7.2.6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应急预案。7.3二级评价要求
7.3.1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其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等。了解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7.3.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7.3.3根据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补充必要的现场勘察试验。7.3.4,根据建设项目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情况,选择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影响预测,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和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7.3.5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7.4三级评价要求
7.4.1了解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7.4.2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7.4.3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7.4.4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7.5其他技术要求
7.5.1一级评价要求场地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比例尺,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50000比例尺。7.5.2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调查精度,建议一般以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为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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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KAa~cJouaKAa
8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1调查与评价原则
8.1.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8.1.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8.1.3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
8.1.4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查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8.2调查评价范围
8.2.1基本要求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参照HJ25.1执行。8.2.2调查评价范围确定
8.2.2.1建设项目(除线性工程外)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查表法和自定义法确定。
当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且所掌握的资料能够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应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参照HJ/T338):当不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查表法确定。当计算或查表范围超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时,应以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为宜。a)公式计算法
L=a×xIXT/ne
式中:L一下游迁移距离,m;
a-变化系数,α≥1,一般取2;K一渗透系数,m/d,常见渗透系数表见附录B表B.1;I水力坡度,无量纲;
T一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d;n。一有效孔隙度,无量纲。
采用该方法时应包含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所得的调查评价范围如图2所示。8
b)查表法
参照表3。
评价等级
c)自定义法
iiikAa~cJouakAa
调查评价范围
注:虚线表示等水位线:空心箭头表示地下水流向:场地上游距离根据评价需求确定,场地两侧不小于L/2。图2调查评价范围示意图
表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表调查评价面积(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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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必要时适当扩大范围。
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需说明理由。8.2.2.2线性工程应以工程边界两侧向外延伸200m作为调查评价范围:穿越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时,调查评价范围应至少包含水源保护区:线性工程站场的调查评价范围确定参照8.2.2.1。
8.3调查内容与要求
8.3.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开展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a)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c)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分布及垂向渗透系数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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