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镉中铅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镉中铅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05%~0.055%。 YS/T74—2010《镉化学分析方法》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2部分:锑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3部分:镍量的
本部分规定了镉中镍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镉中镍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04%~0.010%。 YS/T74—2010《镉化学分析方法》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2部分:锑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3部分:镍量的
本部分规定了镉中锑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镉中锑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010%~0.0025%。 YS/T74—2010《镉化学分析方法》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2部分:锑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3部分:镍
本部分规定了镉中砷、锑、镍、铅、铜、锌、铁、铊、锡、银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镉中砷、锑、镍、铅、铜、锌、铁、铊、锡、银元素含量的多元素同时测定,也适用于其中一个元素的独立测定。测定范围见下表。 YS/T74—2010《镉化学分析方法》分为11个部分: ———第1
本部分规定了镉中银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镉中银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020%~0.0050%。 YS/T74—2010《镉化学分析方法》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2部分:锑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3部分:镍
本标准规定了25号黑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三混甲酚(间位甲酚含量不少于34%)与五硫化二磷为原料合成的黑褐色油状液体。产品具有硫化氢气味和腐蚀性。可用作浮选硫化铜矿、铅锌矿、镍矿、铜锌多金属等硫化矿捕收兼起泡剂。
本部分规定了粗氢氧化钴中钙量和镁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粗氢氧化钴中钙量和镁量的测定。测定范围:方法1为钙0.10%~3.00%,镁 0.10%~2.50%;方法2为钙≥3.00%~7.00%,镁≥2.50%~10.00%。
本部分规定了粗氢氧化钴中镍、铜、铁、锰、锌、铅、砷和镉量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粗氢氧化钴中镍、铜、铁、锰、锌、铅、砷和镉量的测定。
本部分规定了粗氢氧化钴中钴量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粗氢氧化钴中钴量的测定。测定范围:20.00%~55.00%。
本部分规定了锌精矿焙砂中酸溶二氧化硅量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锌精矿焙砂中酸溶二氧化硅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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